✔️債項,不少香港人均有,但是一不小心處理或突發情況發生導致失去預算,債項就會累積並衍生更多利息,因此有可能令到閣下無能力償還債項。
如閣下已經走到無能力償還債項的地步並打算申請個人破產的話,本公司定必幫到你。
本公司處理破產申請經驗豐富,絕不向客戶濫收費用,並且迅速為閣下提供合適的方案。
客戶申請破產後,本公司會馬上通知債權人立即停止追數,免除受債權人騷擾。
申請個人破產,本公司行政收費及雜費合共HK$3,500。此外,破產人亦須向法庭繳付費用HK$1,045元及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HK$8,000元的款項,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(或受託人)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。
詳細情況或有意進行申請的客户,歡迎電話查詢及預約會面處理。
⚪破產的手續
1. 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是必須使法院信納他/她是無能力償還其債務。
2.債務人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,000元的款項, 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(或受託人)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和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,045元。
3.破產呈請書的見證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宣誓手續。
申請破產時需要注意事項
1.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,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,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。
2.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,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、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。
3.在其他業界工作的破產人,則視乎僱傭合約或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。
4. 破產人的家庭成員是沒有需要承擔破產人的債項。
5.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,便可獲免除所有可予證明的債項,但不包括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